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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问题的历史由来背景(历史上的澳门经历的发展)

整理:jimmy2024/11/15浏览2
简介澳门问题的历史由来背景(历史上的澳门经历的发展)隆庆六年前后,葡萄牙人开始通过缴纳地租的形式取得了在澳门合法居住的权力,明朝政府通过在澳门与大陆的莲花径的中央修关闸,设官置守,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葡萄牙

澳门问题的历史由来背景(历史上的澳门经历的发展)

隆庆六年前后,葡萄牙人开始通过缴纳地租的形式取得了在澳门合法居住的权力,明朝政府通过在澳门与大陆的莲花径的中央修关闸,设官置守,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葡萄牙人侵入内地,另一方面也表明对葡萄牙人在澳门居留权的承认。

澳门问题的历史由来背景(历史上的澳门经历的发展)

澳门问题的由来

波光帆影映渔村,远国艨艟忽叩门。

堤岸老榕经劫难,教堂隧道蓄金银。

三巴壁下寻余烬,喷水池旁慨古今。

历史行将翻一页,炮台数座立黄昏。

——秦牧《咏澳门》

1926年,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根据《诗经》中《凯风》一诗中“有子七人,莫慰母心”的典故,选择了被列强侵占的七块领土做成《七子之歌》,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咏叹澳门的。

澳门从明朝正德年间便被葡萄牙人盯上了,不断骚扰,不断试探,但是直到鸦片战争之前,明清两朝都没有放弃对澳门的统治权,葡萄牙人仅有居留权。

道光二十九年,即1849年3月,葡萄牙人袭击澳门海关,毁香山县县丞衙门,令其迁往厦门。8月,葡萄牙人任命的澳门总督亚马勒被刺杀。

这一系列事件使葡萄牙人在事实上对澳门实现了殖民统治,但这种统治直到光绪十三年(1887年)才得到正式条约的承认(清政府只承认葡萄牙人对澳门的殖民统治,但澳门仍是中国领土)。

1999年12月2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布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,根据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设立澳门行政区,直辖于中央政府。

明朝之前的澳门

早在史前时期,澳门这块土地上就有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痕迹。公元前3世纪左右,秦始皇派大军南征百越,后置南海郡,澳门即隶属于南海郡番禺县,这一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。

南宋时期,建立香山县,澳门即归属香山县。南宋景炎二年(公元1277年),10岁的小皇帝宋端宗赵昰和南宋抗元名将张世杰南逃到澳门,但因在出海时遭到大风袭击,不得已上岸,统帅宋军在此与元军大战。

南宋末年的大战,使澳门有了大批的遗民,并慢慢形成了渔业生产的经济特征。

澳门半岛在珠江和西江三角洲的南端,三面环海。但在明朝中叶以前,这个地方还没有同一称呼,半岛北部叫望夏或旺夏,南部叫蠔镜。

明统治时期的澳门

提到葡萄牙人盯上澳门,往前可以聊到达·伽马,随着他成功抵达印度,葡萄牙国王在1508年4月向驻扎在印度的塞凯拉船队下达了要求探明中国人情况的指令。

1513年葡萄牙驻印度总督阿布克尔克命令部下欧维士率领船队前往中国,6月到达珠江口外的屯门岛。

为了纪念一下,这个胆大的家伙偷偷在岛上立了一块刻着葡萄牙国徽标志的石柱,而且他和他的儿子死后都葬在了这块石柱下。现在,欧维士的雕像立在澳门南湾街政府和署大楼面前。

嘉靖十四年(1535年),广东官府将澳门开放为贸易港,澳门正式开埠,但葡萄牙船队直到嘉靖三十三年(1554年)才被允许进入道门等地。

关于葡萄牙人是怎么获准进入澳门的,一直有两种说法。一种说法是葡萄牙人助剿有功,另一种是贿赂说。而且吊诡的是,助剿说基本上是外国史家的观点,贿赂说是中国学者的观点。

隆庆六年(1572年)前后,葡萄牙人开始通过缴纳地租的形式取得了在澳门合法居住的权力,明朝政府通过在澳门与大陆的路上交通要道——莲花径的中央修关闸,设官置守,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葡萄牙人侵入内地,另一方面也表明对葡萄牙人在澳门居留权的承认。

在明朝万历年间(1573年-1620年),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先后都曾染指澳门,但均被击败。

崇祯八年(1635年),英国派军舰至澳门进行贸易。

由于明朝政府对澳门地位的不重视,加之部分地方贪官污吏收受贿赂,包庇纵容,使葡萄牙人在澳门日益扩大起特权,最终导致澳门被葡萄牙人完全占据。

清统治时期的澳门

清道光二十年(1840年),英军进攻澳门,被击退,随后林则徐增派清军8000驻防澳门,说明此时虽然澳门实际上为葡萄牙人占据,但代表中国的清政府依旧可以对其行驶主权。

但是,随着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,葡萄牙人看到有机可趁,先是于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公然宣布澳门为“自由港”并任命亚马勒为总督;

亚马勒到任后公然宣布葡萄牙人具有管辖在澳门中国居民的权力,清政府无权过问,并不断制造事端,制造葡萄牙人在澳门进行殖民统治的事实。

清政府的官员不敢得罪洋人,但民间自有敢得罪洋人的,亚马勒在一次外出打猎中,被捕鱼种菜为生的沈亚米(也有的书认为叫沈志亮)斩落马下,因为亚马勒为了开辟道路,刨了沈亚米家祖坟。

借着亚马勒被杀事件,葡萄牙人逼走了清政府在澳门行使主权的官员,将澳门变为葡萄牙人事实上的殖民地。

从咸丰八年(1858年)开始,清政府与葡萄牙就澳门问题展开漫长的谈判,直到1887年,双方草签《和好通商条约》,条约主要的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统治权。

因为害怕清政府反悔,草约签订后,葡萄牙代表以最快的速度返回葡萄牙,拿到葡萄牙国王的批准后,又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天津,与李鸿章互换条约。

在这一条约签订后,葡萄牙人通过20多年的时间,占据了大体相当于回归前的澳门地区。

此后的中国政府,都坚持澳门是中国领土,拒绝承认清政府和葡萄牙签订的《中葡友好通商条约》,但是因为种种历史原因,未能如愿收回,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。